当时,东总布胡同22号既是作协机关所在地,也是一些作协领导和作家的宿舍,艾青、陈企霞、邵荃麟、张天翼、沙汀、严文井都住在这里。大院里,大家都以“同志”相称,不称呼职务。
1969年国庆节前,作协全体180余人下放湖北咸宁文化部干校。此前调离作协的陈白尘、郭小川等人也被带回接受批判劳改。作协被编为第五连,作协党组成员李季担任连长。
《欧盟在布鲁塞尔签署与英国就未来关系达成的协议》不服一审判决,王新海提起上诉,他认为,采用签外协报劳务费是以变通方法解决报销在研究、实验中产生的相关费用,是为了科研顺利运行。一审判决事实不清,量刑过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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