翟某接受浙江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安排,以担任公司顾问的名义,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,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。
1、张文中写我的博士生导师为哈佛大学在北大的兼职教授,并写我获“全额奖学金”到哈佛读博士后。我的博士生导师为北京大学的全职教授,我在北大读研究生期间与哈佛大学的教授从没有过任何联系。我现在在瑞士联邦理工大学做博士后。博士后是短期工作职位,根本不存在“全额奖学金”的概念。
《沈阳将对重点风险人群每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》张有德先生1997年的文章及其后来的转载给很多人留下了关于我的不真实印象。我想借这个机会对此进行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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